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12日,黄山市《关于调整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发布,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称,根据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调整规范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规范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调整二手房贷款有关操作规定
取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的规定,改由申请人签署《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查认定。